招商条件:
1、 在当地从事食品、调味品批发经营活动多年;
2、 在“农贸、餐饮、零售”中的某一个环节,拥有自己固定的客户群;
3、 有能力进行新产品推广与市场维护,与企业共同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;
4、 自控并监控市场乱价和异地窜货等行为,完成企业下达的销售任务;
5、 与企业真诚相待、诚信经商,时刻维护产品形象和双方共同利益。
企业保障:
1、 企业提供经营所需的产品相关资料以及符合国家/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;
2、 企业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,协助并督促经销商进行市场开拓与维护;
3、 企业保证经销商所代理的产品在当地的独家经销权,确保高额回报;
4、 企业确保货源的及时送达,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;
5、 企业执行全国统一的到岸价,并依统一的兑现标准当月/季及时兑现;
6、 除不可抗力、盗抢、人为损坏、保管不善外,企业承诺经销商无条件退/换货;
7、 除经销商自行支付返货的运费外,企业提供必要的市场开发与维护费用;
8、 企业负责由产品自身引发的所有质量问题,并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欢迎广大客户来电来函咨询,联系电话:0838-3640179